举世闻名的学术中心
5-11世纪的印度有两大学术活动中心:一是北印度摩揭陀城的那烂陀寺,它创建于5世纪,到戒日王时代已发展成一座宏伟的佛教寺院和佛教最高学府,僧徒主客常有万人。研习的科目既有佛教因明、声明之学,也有医方术数等自然科学。当时中国、朝鲜、中亚和东南亚的大批留学生曾在此留学求法,进行各种文化学术研究。中国名僧玄奘、义净等人也在此就学多年,与那烂陀寺院齐名的另一学术中心,是南方的建志学院,主要向东南亚各国传播印度文化。
随着印度封建社会的发展,印度文化向域外的传播日益加强。特别是戒日王朝之后,伴随大量印度移民迁往东南亚,印度的婆罗门教、佛教、印度教以及文字、文学、艺术在东南亚也得到广泛传播。印度的封建经济、政治制度、社会体制也对东南亚产生很大影响,极大地推动了这一地区向封建社会的过渡和封建文明的形成。
2、德里苏丹国的建立:
阿拉伯人的入侵:8世纪初。 加兹尼王朝的征服:10世纪。 古尔王朝的统治:12世纪。 奴隶王朝的建立:1206年。 早在8世纪初年,阿拉伯帝国倭马亚王朝的扩张浪潮就曾波及到南亚西北端地区。8-10世纪,信德及旁遮普南部一带就已被阿拉伯人所统治,先后出现了木尔坦和曼苏拉两个小王国。但10世纪中叶之前,伊斯兰教政权势力始终限于次大陆西北一隅,未对印度的政治、经济、文化产生明显的影响。
962年,在今阿富汗东部兴起由信奉伊斯兰教的突厥人建立的加兹尼王朝(962-1186年)。999-1030年,狂热的伊斯兰教君主马默德在位。他率军对印度连续进行了17次大规模的军事入侵,屡屡击败印度拉其普特王公们的抵抗。1009年,马默德攻占曲女城,把这座历史名城洗劫一空,夷为平地。1025年,他又粉碎印度王公的顽强抵御,攻占了印度教圣地索姆那特的湿婆神庙,然后用4万头骆驼把藏在该庙的大批财宝运回加兹尼。加兹尼王朝的军事征伐打开了中亚通往印度次大陆的门户。但马默德的远征以掠夺财富为主要目的,并未谋取在印度建立直接的统治。加兹尼王朝在马默德死后急剧衰落,为阿富汗西部新兴的伊斯兰古尔王国所灭。古尔王国奉行与加兹尼王朝同样的侵掠国策,继续对印度发动侵略战争。1190年,古尔素丹穆罕默德率军攻入印度腹地,在今德里附近与印度王公展开塔劳因会战,失利。1192年,穆罕默德为雪耻而率12万大军与印度王公再度在塔劳因进行会战,结果大胜印军,进而攻克德里。接着古尔大军又连陷比哈尔、孟加拉等地。至此,德干高原以北地区皆入古尔王国之手。1206年,穆罕默德遇刺身亡,身后无嗣,王国四分五裂。古尔驻德里总督库特布·乌丁·艾贝克自立为素丹,从此开始了北印度的德里素丹国家的统治。
3、德里苏丹国的王朝更替与统治范围:
德里苏丹国:公元1206-1526年统治印度北部的伊斯兰教政权,首都德里。先后经历了奴隶王朝、卡尔基王朝、图格拉王朝、赛义德王朝和罗第王朝5个王朝。建立者为库特布·乌丁·艾巴克。采用政教合一的伊斯兰教神权政体,统治的社会基础是信奉伊斯兰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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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突厥人、阿富汗人和波斯人组成的军事贵族集团。图格拉王朝的穆罕默德·图拉格统治时期国家由盛转衰。公元1398年帖木儿的入侵摧毁了其军事力量,加速了国家衰落。公元1526年在帕尼帕特战役后被巴布尔的莫卧尔帝国取代。
奴隶王朝(1206-1290)。德里素丹国家以征服战争的方式逐步把次大陆大部分地区纳入伊斯兰教政权的统治之下。奴隶王朝的素丹伊杜米斯(1211-1236年)先后敉平旁遮普和孟加拉的王公贵族反叛,征服了温德亚山北麓的瓜寥尔和马尔瓦地区,被史家称为德里素丹国家的奠基人。另一位素丹马茂德(1265-1287年)严厉惩处了桀骜不驯、专横跋扈的“40人贵族集团”,加强了素丹权威,强化了伊斯兰教律法。
卡尔基王朝(1290-1320)。
卡尔基王朝的素丹阿拉乌丁(1296---1316年)继续奉行高压政策,慑服贵族,实行改革,增加国家直接控制的土地,翦除割据势力,并遣大将卡富尔4次远征南印度,依次征服了4大印度教王国:雅达瓦、喀喀迪耶、曷萨拉和潘地亚,从而使德干高原成为德里素丹国家的辖地。至此,德里素丹国家的疆域东起孟加拉,西至印度河,北抵克什米尔,南达科佛里河。
卡尔基王朝统治时期,正值蒙古人扩张之际。1279-1285年,蒙古军队多次入侵印度西北部地区,均被德里苏丹国军队击败。其中一部分蒙古人皈依伊斯兰教,定居于德里,是为印度最早的蒙古血统的穆斯林。继德里苏丹国之后统治印度的莫卧尔帝国,便是蒙古血统的政权。
图格拉王朝(1320-1414)。图格拉王朝苏丹穆罕默德·图格拉在位期间,德里苏丹国的疆域达到顶峰:西起印度河流域,东至恒河下游,北抵克什米尔,南达科佛里河。
穆罕默德·图拉格:德里苏丹国图拉格王朝的苏丹,公元1325-1351年在位。在位时期德里苏丹国的疆域达到顶峰。他提高农业税率,横征暴敛,激化了社会矛盾,武装起义经常发生。公元1327年将首都从德里迁往德瓦吉里,旨在加强对德干高原的控制,但是引起北部穆斯林贵族的不满。在他被迫将都城迁回德里后,德干高原的穆斯林贵族和印度教王公又发生叛乱,脱离苏丹的控制。他统治时期是德里苏丹国由盛转衰的转折点。
赛义德王朝(1414-1451)。 罗第王朝(1451-1526)。疆域。 4、德里苏丹国的统治制度:
德里苏丹国采用政教合一的伊斯兰教神权政体,统治的社会基础信奉伊斯兰教的军事贵族集团。印度土著的王公大都被排斥于国家要职以外。苏丹作为全国的最高统治者,集军权和教权于一身。他们往往接受哈里发的册封。
德里苏丹国的中央政府由若干个部(迪万)组成,税收部位居各部之首,各部长官由苏丹任命。地方划分为若干省,各省划分若干称为“舍克”的行政区,“舍克”之下是“巴尔加那”,村社构成最小的行政单位。各省的长官称“瓦利”,直接隶属于苏丹。
德里苏丹国的常备军主要来自阿富汗突厥人以及印度血统的穆斯林。
德里苏丹国实行国家土地国所有制,土地占有形式大体分为3种:“哈斯”是由苏丹直接支配的土地。“伊克塔”是苏丹以服军役为条件分封给穆斯林战士的土地。还有一种形式是神庙土地,包括苏丹国家赏赐给伊斯兰教神职人员的土地“伊纳姆”和赏赐给清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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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的土地“瓦克夫”,占有者拥有世袭享用的权力。除国有土地外,尚有土地属于印度教王公贵族,所有者“柴明达尔”对土地拥有广泛的权力。
柴明达尔制度:印度的一种土地制度。柴明达尔一词是波斯文的复合字,“柴明”指土地,“达尔”指持有者,合起来意为土地持有者。14世纪印度史籍里开始使用柴明达尔这个词,主要指边远地区的土著部落酋长或印度教王公贵族;从莫卧尔帝国的阿克巴时期开始,越来越多地指国家的田赋征收人。政府为了使柴明达尔交足田赋,允许他们在领地内享有行政、司法和军事权力,并付给一定的报酬。这种与土地有关的权力可以继承、转让和出卖。到20世纪50年代末,该制度基本上被废除。
1)教俗合一的政治制度。 德里苏丹国改变印度传统的政权形式,采用教俗合一的伊斯兰神权政体,苏丹集君权与教权于一身,接受阿拔斯哈里发的册封。突厥血统、阿富汗血统和波斯血统的穆斯林作为军事贵族构成德里苏丹国的统治基础。印度土著的王公贵族除少数皈依伊斯兰教者外,大都被排斥于国家要职之外,只能充任乡镇小吏。
德里苏丹国废除印度传统的官吏世袭制度,中央机构与核心省份的重要官职由苏丹任命。在边远地区,分布着印度教土著王公统治的土邦;土邦在承认德里苏丹国的宗主权和缴纳贡税的条件下,享有自治的权利。
自古以来,不断有北方游牧民族通过西北山口侵入南亚次大陆。这些野蛮的入侵者在不长的时期内,便大都与次大陆原有居民融合。古老的印度文明体系依旧占据着主导地位,缓慢地向前行进。然而这1次的入侵者却是高举伊斯兰教旗帜,由有共同信仰的突厥人和阿富汗人组成的征服者。他们的到来不仅改变了次大陆民族的成份,而且还造成了印度封建文明的巨变。伊斯兰教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政治统治和既得利益,凭借强大的军事力量建立了具有浓厚伊斯兰教色彩的封建制度。德里素丹国家改变了印度传统的政权形式,采用政教合一的伊斯兰教神权政体,作为全国最高统治者的素丹集君权、教权于1身,由信奉伊斯兰教的突厥人、阿富汗人和波斯人组成的军事贵族阶层是素丹政权的社会基础和拱卫力量。德里素丹的中央政权由税收、司法、军事、驿政和文书等若干部门组成,各部长官由素丹任命,一改印度传统的官僚世袭制度。负责税收的维齐尔,因其掌管着国家财政命脉,权力较大,往往节制其他各部,渐渐成为首相,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地方划分为中央直辖行省和土邦两类。各行省长官称“瓦利”,直接隶属于德里素丹,拥有地方上的军事、行政大权。省下为“舍克”、“巴尔加”两级行政区,最基层的行政单位是村社。土邦由臣服于素丹的印度教王公统治,他们在承认德里素丹宗主权和缴纳贡赋的前提下,在各自邦内拥有广泛权力,处于半独立状态。规模庞大的常备军是德里素丹国家的支柱,全军分为骑兵、步兵和象军,并已开始装备较原始的火器。军队兵源主要来自突厥人,阿富汗人、波斯人和蒙古人。归降臣服的拉其普特王公和印度教教徒只为德里素丹提供辅助兵源。
2)国家土地所有制的经济制度。
德里苏丹国时期,国家土地所有制广泛发展。国有土地的主要来源,是征服的过程中没收印度教王公贵族的私人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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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丹在名义上拥有全国的土地,土地的占有和支配则包括以下三种形式:“哈斯”是苏丹直接支配的土地,相当于王室领地;“伊克塔”是穆斯林战士领有的军事封邑,构成国有土地的基本形式;“瓦克夫”是伊斯兰教的宗教地产,享有免税的权利。除国有土地之外,亦有许多土地沿袭印度传统的所有权,是为私人拥有的地产。
3)伊斯兰教的意识形态。
德里苏丹国统治时期,伊斯兰教作为官方的意识形态在印度诸地广泛传播,穆斯林人数剧增,印度的伊斯兰教化程度明显加深。
印度的穆斯林包括三个来源:一是早期进入印度的阿拉伯穆斯林;二是自中亚和阿富汗进入印度的突厥穆斯林、波斯穆斯林和阿富汗穆斯林;三是改宗伊斯兰教的印度土著居民。
德里苏丹国时期,穆斯林分布于印度北部及德干高原。在旁遮普、信德、克什米尔和孟加拉,穆斯林在人数上超过印度教徒。
4)异族异教的政权与文明的交往。
德里苏丹国统治时期,种族的差异和信仰的对立导致尖锐的社会矛盾。另一方面,德里苏丹国统治印度的逻辑结果是穆斯林与印度教徒的广泛交往。
伊斯兰教与印度教是明显不同的两种信仰。伊斯兰教强调严格的一神信仰,印度教则是典型的多神信仰。伊斯兰教明确反对偶像崇拜,印度教的突出特征则是诸多神灵的偶像崇拜。伊斯兰教倡导穆斯林皆为兄弟的平等原则,印度教则极力神化种姓制度。
尽管如此,自德里苏丹国统治时期开始,伊斯兰教与印度教在印度社会长期处于并存的状态,并且产生深远的影响。巴克提教派运动旨在调和与折衷伊斯兰教与印度教两种不同的宗教信仰,可谓穆斯林与印度教徒广泛交往的历史产物。
巴克提教派运动:又称虔信运动,是公元12世纪兴起于印度南部的宗教运动。最早的代表人物是罗摩奴。13世纪之后,该教派发展到印度北部,罗摩难陀成为该教派的主要代表。他认为“梵天”是宇宙万物的主宰,主张所有虔诚信仰“梵天”之人皆可获得解脱。该派的另一位代表人物是喀比尔。他极力反对种姓制度,力主把印度教和伊斯兰教合二为一,主张虔诚地信奉神是所有人的唯一解脱之路。这些说教得到许多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的拥护。该运动是印度教与伊斯兰教之间彼此对立又相互影响的产物。
文化结构的更新
德里素丹的建立与发展,对南亚次大陆的古老文明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使其整体框架得到重大调整。以素丹为代表的穆斯林征服者们,在印度不仅确立了政治统治,也在很大程度上摧毁了印度原有居民的传统信仰体系和文化观念。德里素丹国家建立之初,曾对印度教进行了残酷镇压,并以各种手段迫使广大印度教教徒改信伊斯兰教,但未能奏效。此后,历代素丹仍奉行严厉的宗教歧视政策:经济上,严令印度教教徒交纳比穆斯林高得多的土地税,并交纳作为异教徒耻辱标志的人头税;政治上,任何印度教徒不得出任高级文武官职;一些具有宗教狂倾向的素丹甚至颁布苛令,禁止印度教教徒理发、不允许在朱木拿河洗浴、不得举行宴会等等。虽然在一神信仰的伊斯兰教与多神崇拜的印度教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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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着诸多差异,但德里素丹国家时期尖锐的宗教对立,主要还是由伊斯兰教政权各种残暴的歧视迫害政策所造成的。
印度传统的文化虽然没有象以往那样同化新来的穆斯林征服者,但伊斯兰国家政权也无力消灭印度人的传统信仰,因而在南亚次大陆上形成了伊斯兰教与印度教并存和对峙的二元文化结构。从地理分布区域上看,统治阶级所尊奉的伊斯兰教主要流行于旁遮普、信德、克什米尔和孟加拉等北方地区,而中部和南部地区则是印度教教徒占绝对多数。从人种结构上看,当时的穆斯林由3部分人组成:一是8-10世纪迁入印度西北和西部沿海地区的阿拉伯人后裔;二是11、12世纪侵入印度的突厥穆斯林及其后裔;三是改宗的被征服者。在第三部分人中,下层普通民众和不可接触者----贱民占绝大多数。这些人之所以接受伊斯兰教,主要是为了免交苛重的人头税、摆脱高级种姓对他们的歧视。旁遮普和孟加拉原是贱民人口较多的地区,因而伊斯兰化的程度也较深。但实际上,这些新改宗的穆斯林依旧无法取得与原穆斯林完全相同的社会地位,反而在伊斯兰教中形成了1个新的种姓,即所谓穆斯林种姓,其内部也仍有高下之分。
伊斯兰教与印度教的长期共存、对峙、相互影响,使双方都发生了某些变化。德里素丹国家上层穆斯林中所普遍传播的是非正统的苏菲派,该派形成初期就不满阿拉伯统治者,传入南亚后,又受印度教的影响,因而漠视正统伊斯兰教派的繁褥仪式,强调内心修炼,以达到神人1体的境界。而在印度教内部也出现了1场时间长、范围广、影响大的新派运动---虔诚派运动(也称巴克提教派运动)。12世纪,虔诚派运动初发于南印度地区,最早的代表人物是罗摩罗迦。13世纪之后,该教派扩至北部,罗摩难陀(1360-1450年)成为该教派的主要代表。他认为“焚天”是宇宙万物的主宰,主张所有虔诚信仰“梵天”之人,不论身世贵贱、地位高低皆可获得解脱。该派的另一位代表人物是喀比尔(1440-1518年),他的生母是婆罗门种姓的印度教徒,而养父则是穆斯林。喀比尔极力反对印度教的种姓制度,力主把印度教和伊斯兰教合二为一。他认为,生民之初,既无突厥人也无印度人,没有种族也无种姓,人类是“安拉和罗摩的孩子”;“宗教和神的不同只在于它的名字”,正如“同样的黄金作成了首饰就有了不同的名字一样”;实际上“印度教徒与穆斯林拥有共同的上帝”,因而忘却争吵,虔诚地信奉神是印度所有人的唯一解脱之路。他的这些说教得到许多印度教教徒和穆斯林的拥护,在群众中颇有影响。它反映了广大民众对印度教种姓制度的痛恨,也表达了人们对德里素丹伊斯兰政权不宽容政策的强烈反感。它企图调解伊斯兰教与印度教之间的对立,创立出1种新宗教。但最终无法弥和两大宗教间的隔阂与对立。
14世纪中叶后,德里素丹国家已开始极盛而衰。穆斯林贵族和印度教王公的反叛接连不断,民族矛盾与斗争愈演愈烈,地方分裂割据势力乘机作乱。14世纪末,帖木儿帝国的军队冲入印度,先在德里以北击垮德里素丹图格拉王朝的抵抗,进而将德里城洗劫一空,德里素丹国家的中央统治区域急剧缩减,素丹政令不出德里周围。15世纪后,北部穆斯林贵族和印度教王公拥兵自重,仅在形式上尊奉德里素丹为君主;南部德干高原则形成了伊斯兰教巴曼素丹国和印度教维查耶那加尔王国两大政权并立的局面,相互间杀伐不已。南亚次大陆的混乱与割据,又1次为北方民族的扩张和征服敞开了大门,莫卧儿帝国的大旗已隐约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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