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远程教育学院 《土木工程合同与法规》期末复习题
一.对错题(对的划“√”,错的划“×”):
1. 获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包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或者建设单位按规 定发包的专业工程。可以对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但不可以将劳务作业分包给具有相 应专业承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
2. 无证单位可以与业主签订勘察设计合同,有证单位不超越资质规定的范围承揽勘察设计 任务。( )
3. 铁道行业持有丙级设计证书的单位,只可以在本局范围内承担本专业相应的工程勘察设 计任务。(√ )
4. 在监理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认为需要变更施工承包合同时,要及时向业主提出建议。 未经业主授权,不可以自主变更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施工承包合同。(√ 5. 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属于抵押财产。(
)
)
6.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 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7. 实行安全许可,既可以监督建设单位尽快建成拟建项目,防止土地闲置,影响公众利益, 又能保证建设项目开工后能顺利进行,避免由于不具备条件盲目上马,给参与建设的各方面 造成损失。(√
)
8. 建设单位向外委托设计项目时,可以视情况向设计单位提出环境保护要求。( 9. 国家行政机关现职工作人员,不可以申请监理工程师注册。(√
)
)
10. 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在以营利为目的的交易行为中,获得 的含土地收益的租金需上缴国家。(√
)
11. 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业主一直具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程序无效、或拒 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并对此而受到影响的投标人不负任何责任,但有义务通告他们发生这种 情形的原因。(
)
12. 建筑工程的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或者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即使 经有关部门批准,也不可以直接发包。(
)
13. 对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未中标方案,公开招标的,招标人不一定在招标公告中明确 是否给予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
14. 丙级监理单位可以跨部门监理一、二、三等的工程。( 15.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可以根据情况随意变更。(
)
16. 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对中止施工满一年以上的建筑单位进行审查,视其是否仍具备施工条 件。符合条件的,允许恢复,施工许可证重新申领;不符合条件的不许恢复,施工许可证不 用收回。(
)
17. 外国在中国投资的,原则上由中国设计机构承担;如果投资方要求外国设计机构承担,
√
中国机构可以参加。(√ )
18. 土木工程造价应以国家定价为主,双方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成本及市场供求等因素,不能
够自主决定价格。(
)
19. 招标人认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所有候选方案均不能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
20. 丙级监理单位可以跨地区监理二、三等的工程。(
)
21. 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可以不给对
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22. 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标底编制后,须报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定。标底一经审
定应密封保存至开标时,所有接触过标底的人不得泄露。(√ )
23. 房地产抵押交易基于拥有房屋产权证就能够进行。(
24. 施工许可证、资质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是国家法律确认的一种证书,取得了这些证书, 意味着得到了国家法律上的承认,取得了法律保障,除了管理部门,任何人都不能侵犯证书
持有者的合法权益。(
)
25. 业主与承包商在执行施工承包合同中发生争议,可直接提请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调
解、仲裁。(
)
26. 申领施工许可证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对建设资金不落实的建筑工程,
不准开工。(√ )
27. 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不合格或连续两年基本合格的,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应重新核定其资 质等级。新核定的等级等同于原资质等级,达不到最低资质等级标准的,取消资质。 ( 28. 对不适于招标发包的工程或法律法规未要求招标发包的工程,发包方直接与承包方签订
承包合同。(√ )
29. 持有丙级、丁级证书的单位可以发包勘察设计,也可以与高级别的单位联合举行勘察设 计,但必须签订技术经济合同,并由持有承担项目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勘察
)
设计合同、盖章出图和负技术责任。(
)
30. 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也不用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
)
31. 行政仲裁的程序包括提出申请、接受仲裁申请、进行答辩、调查取证、保全措施、进行
调解、裁决和执行等阶段。(√ )
32. 法理上将主体分为财、物、行为和非物质财富。(
)
33. 大中型及限额以上的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需经过行业归口主管部门和国家计委批准
就才能够立项。(√ )
34. 土木工程行政检查是指行政执法者依法对相对人是否守法的事实进行单方面的强制性 了解,主要有两种: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
)
35. 工程监理的实施需要业主委托和授权,这是工程监理的特点决定的,业主与监理单位的
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是委托授权关系。(
)
36.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申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受理。(√
)
37.在正常适用条件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的最
低保修期限为 2 年。(
)
38. 公民个人在建设业活动中可以成为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
)
39. 仲裁协议对人民法院的制约力主要表现在:有效仲裁协议的存在可以排除人民法院对协
议约定的工程建设争议行使管辖权。(√
)
40. 《建筑法》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因“三通一平”没有完成,材料、构件、必要的施工
设备等没有按计划进场等原因也不可以延期,无故拖延开工。(
)
41.仅持有工程勘察设计资格证书,没有收费资格证书的单位,不可以承担本单位内部的勘
察设计任务,但进入工程勘察设计市场。(
)
22. 建筑许可的行为主体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可以是其他行政机关,其他公民、法人或
组织。(
)
43. 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方式是政府认可的建设单位强制监督,主要内容是地基基
础、主体结构、环境质量和与此相关的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
44. 《建筑法》第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一年之内开工。( 45. 任何部门、任何地区可以采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外的其他资信、许可等建设工程勘
察、设计市场准入限制。( )
二.填空:
)
1. 协议管辖的法院仅限于
、
、原告住所地 、
。
2. 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不履行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履 行。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具体行政行为而申请人不履行的,可以由 者申请
依法强制执行,或
强制执行。
3.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 20 条规定:居住用地 70 年;工业 用地
年;商业、娱乐用地
年;综合或其他用地
年。这是最高年限。在
具体的土地使用权出让中,人民政府应根据具体情况和国家产业政策,在法定最高年限之下, 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不得超出法定最高年限。
4. 对于一般的工程建设民事纠纷,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在时效进行期间,由于一定事实的出现,导致以前经过的期间归于消灭,全部时效期间 重新计算,这是
。
6. 时效因提起诉讼或仲裁,当事人一方提出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诉讼时效可以 不断地中断,但
年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则不适用时效中断制度。
7. 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工程建设争议当事人就不得再以该法律关系作为标的而提起诉讼。 即生效仲裁裁决对争议法律关系具有既判力的确定效力,包括 效力。
8. 房地产抵押作为物权担保的一种形式,就其法律性质来说,它同样是有从属性、特定性 和
、排他、
、强制等
等特征。但房地产抵押属于
抵押,由抵押标的的
性所决定。
9. 对某些特殊性质的合同或纠纷,包括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 诉讼时效为
年,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及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为
年。
10. 工程建设行政诉讼案件一般以公开受理为原则,经过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 合议庭评议四个步骤后,可以
,也可以
宣判。 总体规划相一致。
,财务建议书的评审权重占 10%—
11. 房地产开发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必须与 12. 监理招标文件中技术建议书的评审权重占 30%。
13. 在特殊情况下,诉讼时效期满后,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这是诉讼时效的延长。 所谓特殊情况,主要是指权利人由于客观的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 14. 行政仲裁的程序包括提出申请、接受仲裁申请、进行答辩、调查取证、保全措施、 裁决和执行等阶段。
。
、
15. 行政复议具有行政
性和补救性,是为了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正当的具体行政
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16. 作为证据的事实应当是与当事人主张的案件事实有客观关联,也应当是能够产生特定法 律后果的法律事件,应当具备
、关联性和合法性这三个本质特征。
17. 监理单位办理各项业务应严格履行监理合同条款,不得
废约,不得泄露委托方机
密,并对其监理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事故的,,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18. 土木工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需具备主要条件有二,一是法律规范;二 是
。
19. 国家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实行
制度,它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前,要向工程
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取得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方 能施工。
20. 在处理工程建设争议案件过程中,对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证据应提供原件。在证据可能丢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
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三、简答题:
1. 简述竣工验收的目的。
1) 全面考察工程的施工质量。考核承包商的施工成果是否达到了设计要求。 (2) 明确合同责任。判别承包商是否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完成了施工义务的 标志。
(3) 建设项目转入投产使用的必备程序。是国家全面考核项目建设成果,检查项目决策、 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和管理水平,总结建设项目建设经验的重要环节。 2. 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阶段监理的主要工作及审查内容是什么?
答:工程建设勘察设计阶段监理的主要工作是对勘察设计进度、质量和投资进行监督管理。 审查的主要内容:
(1)设计文件的规范性、工艺的先进性和科学性、结构的安全性、施工的可行性以及设计 标准的适宜性。
(2)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的合理性以及业主投资的许可性,若超过投资限额,除非业主 许可,否则要修改设计。
(3)在审查上述两项的基础上,全面审查勘察设计合同的执行情况,最好核定勘察设计费 用。
3. 简述工程建设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
(1) 对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工程建设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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