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反响水县中小学教学常规基本要求的处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常规和教师的教学行为,切实增强学校和教师规范教学行为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努力提高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对在县局组织的每次教学工作视导、调研、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教学常规的教师、管理人员及学校进行必要的处理。
一、违反教学常规事件、事故认定的依据 二、违反教学法常规基本要求的处理办法
(一)有下列情形的扣除当事人一定的年终绩效考核积分 1.备课方面
①没有超过三课时(或一周)备课的,每少一节扣1分; ②备课环节不完整或格式不合要求的,扣1分;
③二次备课痕迹不清、教后反思内容或内容极少,无实质意义的,扣1分; ④没有备课笔记的,扣5分(网上直接下载未作修改的电子稿教案作无备课笔记论处)。
2.上课方面
①学校未按规定安排课程表,随意增减技能学科课时的,扣校长、分管校长各3分;
②没有按要求提前候课的,扣1分;
③教学行为不规范的(上课抽烟、接打电话、穿拖鞋、背心等),扣2分; ④未使用教学辅助设备又要在黑板上抄题耽误时间的,扣1分; ⑤随意调课,挤占技能学科的,扣双方各2分; ⑥体罚或变相体罚、挖苦、讽刺学生的,扣5分; ⑦未备课(没有教案)上课的,扣3分; ⑧上课中途离开课堂或提前下课的,扣3分。 3.作业布置与批阅方面
①作业量不合要求或作业内容没有实质意义的,每例扣1分; ②学生作业未能及时批阅的,扣2分;
③作业批阅不规范、认真较为严重的,扣2分; ④学生作业纠错不及时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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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听课评课方面
①听课数量不达标的,每少一节扣1分;
②“青蓝工程”结对师徒听课数量不达标的,每少一节扣1分; ③学校未按要求安排音体美信息等学科公开课的,扣教务主任1分; ④中层以上干部未按要求听音体美信息学科课的,每少一节扣1分; ⑤听课记录项目不完整,或听课随想、总体评价与建议无实质性内容、无建议与不足较为普遍的,扣2分;
5.教研工作方面
①校内公开课未组织评课的,每次扣教研组长1分;
②评课内容记录过简,或评课人发言内容无建议与提出不足的,每次扣组织者及评课人各1分;
③未能按时组织集体备课的,每次扣备课组长1分; ④集体备课无故缺席的,每次扣1分;
⑤集体备课未能开展有效研讨的(记录中无研讨发言内容,仍是定教学流程、组员分头抄教案等),每次扣备课组长1分;
⑥上报县局及县以上部门评比的论文、教案、案例分析等涉嫌抄袭的,每次扣1分。
6.教学工作检查
①未能做到教学工作周周查的,每少一次分别扣分管校长、主任各1分; ②教学工作检查没有痕迹,或记录不全,没有质量评价的,每次扣分管校长、主任各1分;
③没有按要求组织音体美信息学科质量检测的,扣分管校长、主任各1分; ④没有按时组织校内教学视导的,每少一次扣分管校长、主任各1分; ⑤校内视导方案、过程性资料、总结通报不齐全的,每次扣分管校长、主任各5分;
⑥对每周教学工作检查或校内教学视导中发现问题未能落实整改的,每次扣分管校长、主任各1分。
7.对在县局检查中发现问题未能及时整改到位,在下一次县局检查中仍出现的问题作双倍扣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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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它违反教学常规的行为参照执行。 (二)对学校及管理人员的处理规定 1. 一年中在县局组织的教学工作视导、调研、检查中累计扣分达20分的人员当年不得评优、晋级; 2. 在县局组织的一次教学工作视导、调研、检查中对全校违规人员个人扣分累计达30分,扣校长2分;对情节较严重的人员或学校出现群体性问题的在全县予以通报批评; 3.一年中在县局组织的教学工作视导、调研、检查中对全校违规教师个人扣分累计达50分的,扣学校本学年度教学工作考核积分2分,学校当年不得评为教学工作先进集体,校长、分管校长、教务主任及相关管理责任人当年不得评为教学、教研工作先进个人。 三、实施办法 由县局相关科室在每年年终前将在教学工作视导、调研、检查中扣分结果汇总统一报人事科,由人事科直接在相关人员年终绩效考核积分中扣减同等分值,并记录在案。 违反教学常规处理情况记载表 学校 检查科室 检查类别 时间 年 月 日 姓名 学科 违规情况记载 处理意见 当事人签字 学校意见 检查人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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