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中医药学院是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一所旨在培养能医能药、能医能护、能药能护、既懂临床医疗又会预防保健人才的高等医药学教育学院.
烟台中医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本规定系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并结合烟台中医药学院实际情况制订。
一.我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学分制”是一种以学分为计量单位衡量完成学业状况的教学管理制度。只要学生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学分就可以毕业。学制为四年的专业修业年限为3至6年;学制为五年的专业修业年限为4至7年;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至8年。学生修业期限以半年为单位计。
学生学籍管理由教务处负责,与各学院(系)共同管理,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籍管理由学生处负责。
二、成绩考核与记载办法
1.每学期学生必须持考试有效证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2.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
考试课成绩评定,以学期末考试成绩为主,同时参考平时成绩。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一般不超过30%,实践性课程平时成绩可占40%。
考查课成绩是根据学生平时听课、完成作业、实验、实习、习题课、课堂讨论的情况以及测验成绩综合评定。
同一门课程分几个学期设置,每学期算一门课程。
3.考试作弊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记分时注明“作弊”字样),并不准参加正常重修,毕业时暂不发毕业证,并不授予学士学位。如确有悔改表现,经本人申请,院(系)领导审核,教务处批准,在毕业后一年内可给一次重修机会,通过者补发毕业证。考试作弊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4.擅自缺考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记分时注明“旷考”字样),并不准参加正常重修。如确有悔改表现,经本人申请,院(系)领导审核,教务处批准,在毕业前一年可给一次重修机会。
5.请假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或未完成教师规定的学习任务(如作业、实验、平时测验等)超过三分之一者,由任课教师提出,经院(系)领导审批,报教务处,取消其考试资格,该门课以不及格记录,在学籍档案中注明“未达到参加考试条件”字样。
6.学生无故旷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8学时或未达到规定的基本教学要求(如作业、实验、平时测验),由任课教师提出报告,教务处审核,该生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期末考试,该门课以不及格记录,在学籍档案中注明“未达到参加考试条件”字样。
7.学校、各院系部定期对学生到课情况进行抽查。凡在一学期中,被查出有2次无故缺课者,取消其第2次所缺课程的考试资格,该门课以不及格记录,在学籍档案中注明“未达到
烟台中医药学院是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一所旨在培养能医能药、能医能护、能药能护、既懂临床医疗又会预防保健人才的高等医药学教育学院.
参加考试条件”字样。
8.学生学期考核成绩,由各院系负责通知学生,以发出通知信件为准。凡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必须于下学期开学第1周办理重修手续,学生不得以未收到通知或其它理由不参加重修。
9.体育课为必修课,不及格者应重修。体育课成绩要以考勤与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综合评定。
三、成绩考核与记载办法
1.每学期学生必须持考试有效证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2.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核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
考试课成绩评定,以学期末考试成绩为主,同时参考平时成绩。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一般不超过30%,实践性课程平时成绩可占40%。
考查课成绩是根据学生平时听课、完成作业、实验、实习、习题课、课堂讨论的情况以及测验成绩综合评定。
同一门课程分几个学期设置,每学期算一门课程。
3.考试作弊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记分时注明“作弊”字样),并不准参加正常重修,毕业时暂不发毕业证,并不授予学士学位。如确有悔改表现,经本人申请,院(系)领导审核,教务处批准,在毕业后一年内可给一次重修机会,通过者补发毕业证。考试作弊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4.擅自缺考者,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记分时注明“旷考”字样),并不准参加正常重修。如确有悔改表现,经本人申请,院(系)领导审核,教务处批准,在毕业前一年可给一次重修机会。
5.请假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或未完成教师规定的学习任务(如作业、实验、平时测验等)超过三分之一者,由任课教师提出,经院(系)领导审批,报教务处,取消其考试资格,该门课以不及格记录,在学籍档案中注明“未达到参加考试条件”字样。
6.学生无故旷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时数8学时或未达到规定的基本教学要求(如作业、实验、平时测验),由任课教师提出报告,教务处审核,该生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期末考试,该门课以不及格记录,在学籍档案中注明“未达到参加考试条件”字样。
7.学校、各院系部定期对学生到课情况进行抽查。凡在一学期中,被查出有2次无故缺课者,取消其第2次所缺课程的考试资格,该门课以不及格记录,在学籍档案中注明“未达到参加考试条件”字样。
8.学生学期考核成绩,由各院系负责通知学生,以发出通知信件为准。凡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必须于下学期开学第1周办理重修手续,学生不得以未收到通知或其它理由不参加重修。
烟台中医药学院是山东省教育厅批准的一所旨在培养能医能药、能医能护、能药能护、既懂临床医疗又会预防保健人才的高等医药学教育学院.
9.体育课为必修课,不及格者应重修。体育课成绩要以考勤与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综合评定。
为了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使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学习上有更大的自主性,从第二学期开始,学业优秀、自学能力强的学生,经批准可以免听某门课程。
对于选学重修课的学生,选学重修课程与主修课程上课时间冲突时,由本人申请,经教学院长(系主任)批准可以免听重修课程。
1.学生申请免听某门课程,须于开学初注册时在导师指导下,向所在学院(系)提出书面申请,经教学院长(系主任)批准后,可通过自学方式完成课程学习,但必须按时交作业、做实验、参加考核,取得该课程的成绩。学院(系)教务员应及时将批准免听课的学生名单送交有关课程的主讲教师。未申请免听而不上课的学生,主讲教师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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