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
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苏卫办医[2010]76号 【发布部门】江苏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10.06.24 【实施日期】2010.06.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
知
(苏卫办医〔2010〕76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属有关医院:
为贯彻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范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的临床应用,保证检验质量和医疗安全,我厅组织制定了《江苏省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管理规范(试行)》,作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准入和监管的依据。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1 / 2
附件:
江苏省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管理规范(试行)
为规范基因扩增检验技术的临床应用,保证检验质量和医疗安全,更好地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服务,依据卫生部《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 》(卫医发〔2002〕10号)和《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工作规范》(卫检字〔2002〕8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所称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是指以临床诊断和治疗为目的,以扩增检测核酸(DNA或RNA)为方法的检测技术;其管理涉及建立规范化实验室,采集人体的各种标本,利用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进行分子生物学检验,为临床提供医学检验服务并出具检验报告的全过程。
本规范不适用于基因芯片诊断技术的临床应用。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开展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应当与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
(二)二级以上医院,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医学检验诊疗科目,有涉及生物安全的样本采集和处理的相应安全等级的实验室。
2 / 2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教育文库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管理规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