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强化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工作
第十五条 超前地质预报是预防各类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有效手段,指挥部必须将超前地质预报纳入工序管理。
第十六条 指挥部应按照隧道施工需要配备超前地质预报设备,制定超前地质预报实施性方案。
第十七条 指挥部专业地质人员要对掌子面围岩进行详细的描述和记录,并作出掌子面地质素描图,地质工程师应对围岩进行准确判断。
第十八条 对松散地层、浅埋地段、断层破碎带、富水及可能产生岩爆地段等不良地质地段,要求采用地质预报系统、地质雷达、红外线探测仪中的一种或几种综合方法,进行综合地质预报,同时采用超前水平钻探方法进行精确预报围岩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第十九条 地质描述与超前预报成果采取日常检验批验收与专题报告相结合的资料收集模式进行管理。地质工程师每天采集地质素描、进行分析和汇总,并向技术负责人汇报;每周进行汇总,提报监理单位核备;每两周向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提供情况说明和图件,并提供分段成果报告。
第二十条 对地质条件与设计变化较大、可能产生地质灾害或影响隧道施工安全的地段(断层、节理密集带,富水地段,不同岩性接触带等)所做的地质超前预报,要及时将专题预报成果交付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动态设计。情况紧急时,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十一条 监控量测工作应坚持“真实、精度、定人、定时、分析、报告”的指导思想。指挥部必须将监控量测纳入施工工序,制定详细的监控量测方案,指定专人负责监控量测。
1 施工前必须根据隧道规模、地形、地质条件、支护类型和参数、施工方案、施工方法等进行监控量测设计。设计内容包括:量测项目、量测仪器、测点布置、量测频率、数据处理及量测人员组织。监控量测设计工作由指挥部技术主管负责。
2 量测人员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布点和量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量测项目。 3 量测人员按规定做好洞内(外)观察,及时绘制地质素描图,填写地质状态记录表和围岩级别判定卡。对埋深较浅地段要做好洞外观察。
4 量测人员应根据变化速度和量测断面距掌子面的距离及时调整监控量测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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