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范文网 - 专业文章范例文档资料分享平台

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13)

来源:网络收集 时间:2021-01-20 下载这篇文档 手机版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需要完整文档或者需要复制内容,请下载word后使用。下载word有问题请添加微信号:或QQ: 处理(尽可能给您提供完整文档),感谢您的支持与谅解。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第四十四条 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按国家要求,每年组织学生进行健康体检一次。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饮食、住宿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卫生,要制定科学合理的食谱,注重营养搭配和饮食卫生,保证学生身体健康。

第四十五条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配备专(兼)职学籍管理人员,规范学籍管理工作,积极推行学籍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各项管理制度,学生流失情况报告制度和动员流失学生复学责任制度。学生学籍变动手续规范,学籍资料齐全,及时分类归档。

第八章 教育经费

第四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的保障范围,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第四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和教职工工资按规定发放。根据义务教育办学需要,设立专项资金,加大校舍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促进学校均衡发展,使其达到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八条 义务教育阶段的非完全小学及民办普通中小学校参照本标准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教育文库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13)在线全文阅读。

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桂政办发(13).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本文链接:https://www.77cn.com.cn/wenku/jiaoyu/1179162.html(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
Copyright © 2008-2022 免费范文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客服QQ: 邮箱:tiandhx2@hotmail.com
苏ICP备16052595号-18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注册会员下载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册会员下载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