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综合防灭火措施
不具备直接灭火的条件,可先将火区封闭,采用综合手段进行处理。 ⑵掘进工作面的火灾处理:一般要在局部通风机正常通风情况下进行积极灭火。瓦斯不超过2%时,要在通风情况下用水或灭火器直接进行灭火。通风巷道中瓦斯仍然迅速增长时,也不得入内灭火,要在远离火区的安全地点建筑密闭封闭灭火。
⑶巷道的火灾处理:先打眼插管注水直接灭火,再进行全封闭喷浆,注白泥灭火,对周围附近20米内打钻插管注白泥防止火蔓延,直至火全部熄灭。
4、采空区自然发火处理方法:先喷浆封闭,然后向采空区注水、注浆、注氮气灭火,同时加快回采速度。火灾无法控制时,及时进行采场封闭,实行均压灭火,并向内灌水、注浆、注氮气灭火。
5、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⑴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及主要硐室必须建立独立通风系统,严禁串联通风。回采工作面与其相邻的掘进面,掘进工作面与其相邻的掘进工作面,确需串联通风时,进入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必须有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在此风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其它有害气体都应符合《规程》第一百条规定,严禁二次串联通风。
⑵通风系统力求简单,尽量避免角联巷道,以便保持风向与风量稳定。 ⑶主扇的防爆门、反风门每季度检查一次,井下反风使用的反向风门每月检查一次,保证井上、下的反风设备的完好 。
⑷每年冬季进行一次反风演习,操作时间和反风风量达到《规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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