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师〔2012〕7 号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12
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条件。以《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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