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单位新增加养老、工伤、生育保险职工申报表填报单位:(盖章) 参加工 作年月(2)
首次参保 地个人 缴费时间 (6)
( 参保 年月(2)
)月份 建立个 帐年月(2)
社保编码: 文化 程度 婚 姻 个人 身份(3)
序 号
社会保障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姓 名
用工 形式(4)
户口 户口 工伤生育 性质 所在地 缴费基数(5)(福州社平 60%-300%)
本人首次 缴费时间 (6)
社保中心养老关系科意见:
社保中心工伤生育科意见:
经办人: 单位法人:
复核人: 填报人:
年
月
日 日 联系电话:
经办人:
复核人: 填报日期:
年 年 月
月 日
说明:1.本表一式四份,仅供养老保险、工伤、生育保险使用。 2.参加工作年月、参保年月、建立个帐年月栏目均填写第一次参加的时间。 3.个人身份:工人、农民、学生、干部、灵活就业、无业人员、其他方式。 4.用工形式:原全民固定工、原全民带集体混岗工、集体工、城镇合同制工人、农村合同制工人、临时工、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合同工、其它。 5.户口性质:城镇(非农业户口),农村(农业户口)。 6.首次参保地个人缴费时间和本人首次缴费时间仅限统筹外转入参保人员填写。 7.办理增员手续,可网上申报或窗口办理(选择其一操作,不可重复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到月底前一个工作日。 8.工伤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最低缴费基数不低于上年度福州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年度福州社平工资的300%;2011年6月—12月最低工伤生育 保险缴费基数为1740.3元; 9.本表应认真填写完整所有栏目,涂改无效。
参保单位新增加养老、工伤、生育保险职工申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 )月份
单位法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一式四份,仅供养老保险、工伤、生育保险使用。
2.参加工作年月、参保年月、建立个帐年月栏目均填写第一次参加的时间。 3.个人身份:工人、农民、学生、干部、灵活就业、无业人员、其他方式。
4.用工形式:原全民固定工、原全民带集体混岗工、集体工、城镇合同制工人、农村合同制工人、临时工、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合同工、其它。 5.户口性质:城镇(非农业户口),农村(农业户口)。
6.首次参保地个人缴费时间和本人首次缴费时间仅限统筹外转入参保人员填写。
7.办理增员手续,可网上申报或窗口办理(选择其一操作,不可重复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到月底前一个工作日。
8.工伤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最低缴费基数不低于上年度福州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年度福州社平工资的300%;2011年6月—12月最低工伤生育 保险缴费基数为1740.3元;
9.本表应认真填写完整所有栏目,涂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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