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按照体系化的要求,实施依法治税战略。依法治税是税收事业发展的历史选择,是新时期税收工作的必由之路。实施依法治税战略,必须建立协调完备的税收法律体系、规范有效的税收执法体系、保障有力的税收司法体系。作为市一级国税部门,依法治税的关键是把治内与治外相统一、治税与治队相统一,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用的监督管理机制,努力实现三大目标:
一是实现税收执法的全方位规范。要在深入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对原机构设置、岗位职责、执法责任进一步理顺、细化和明确,构筑与新时期依法治税工作相适应、职权清晰、运作高效的税收管理机制。
二是实现税收执法的全过程控制。重点是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关口前移,加强过程控制,变事后检查发现问题被动整改为提前主动控制。一方面要充分发挥ctais软件监控作用,建立岗位衔接、资料传递和岗位间执法责任承接制度,形成岗位间环环相扣,相互监督制约的执法过程控制系统,制约税收执法权,解决执法随意性。另一方面,要实施执法剖析制度。定期对管理单位执法情况进行抽样剖析,从税务登记、税款征收、管理、稽查各环节严格依据工作流程,岗位职责,进行内部执法检查,进而把执法检查到岗,责任追究到人,使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能得到有效地控制和制约。
三是实现税收执法的全视角监督。要以推行税收行政执法责任制为切入点,建立税收执法检查机制、机控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形成规范化的内外执法监督体系。内部监督的核心是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外部监督的重点是公开监督内容,强化部门监督,加强纳税人的监督,逐步形成公正、公开、透明的多元化外部监督制约体系。
第三、按照精细化的要求,实施管理活税战略。实施精细化管理是全面提高税收征管水平的根本途径。精细化管理就是要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明确职责分工,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岗责体系,加强协调配合,避免大而化之的粗放式管理,紧紧抓住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抓紧、抓细、抓实,不断提高管理效能。今后税收征管水平的提高要靠精细化管理来实现,税收征管各个环节的工作都要坚持依法、规范,体现管理活税的要求。
一是规范机构设置,使组织体系高效化。最近,总局和省局征管工作议提出要按照依法、精简、效能、规范,有利于税收工作开展的要求,加强征管组织建设。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理顺规范外设机构,合简并内设机构,切实加强办税大厅建设,使整个组织体系继续朝着集约化、扁平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二是理顺岗位流程,使岗责体系严密化。要在合理配置征管职能的基础上,对各单位的岗位设置和相关权责进行明确,使各项税收业务的处理都实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要科学设定岗位,以岗定则,并实行“一岗多人”或“一人多岗”。要严格岗责划分。对每一个工作岗位,每一道环节的工作标准、职责详细说明。每个工作岗位干什么、怎样干,要作具体化、清晰化的规定,杜绝“有活无人干,有人无活干”的现象。要理顺工作流程,对所有税收业务、工作规程都以工作流的形式进行明确,每一个岗位都要成为税收征管“流水线”上作业的一环,环环相扣,环环制约,从根本上解决岗位职能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避免单位之间、岗位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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