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以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
(六)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等级
1、根据对已收集到的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分析推测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划分为一般(IV级)、较重(III级)、严重(II级)和特别严重(I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2、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的具体界定,县各应急专项预案应当予以细化。
(七)突发公共事件状态等级
1、根据已发生突发公共事件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可控性,突发公共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级。
2、特别重大(I级)突发公共事件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O0万元以上,或产生特别重大社会影响或跨市、县(市、区)的突发公共事件。
3、重大(II级)突发公共事件
造成 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 10如万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或跨市、县(市、区)的突发公共事件。
4、较大(III级)突发公共事件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或跨县(市、区)的突发公共事件。
5、一般(IV级)突发公共事件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或产生一定社会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
6、洪涝、地震、地质灾害的具体等级标准由县有关应急专项预案确定。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县应急委员会
按照“精干、统一、高效”的原则,县人民政府设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应急委),作为县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协调机构。县应急委成员为县长、副县长,有关部门负责人,武警中队负责人。
2、县应急委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上级应急工作机构的决策;
(2)审议决定本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重大决策;
(3)组织指挥协调忻城县范围内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协调跨县(市、区)突发公共事件处置;
(5)指导本县应急重点项目建设;
(6)承担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忻城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
依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设立的县突发公共事件各应急专项指挥部、领导小组、委员会(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等),是县应急委处置专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专项指挥机构,对有关应急专项处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协调。
4、忻城县应急专项指挥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县应急委的决策;
(2)负责专项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工作;
(3)负责组织指挥专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负责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日常工作;
(5)承担县人民政府和县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5、县应急委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应急办),负责县应急委日常工作。县应急办设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兼县应急办主任。县应急办成员由各相关部门抽调。
6、县应急办的主要职责: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公告通知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2)在线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