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对新时期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理论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探讨,取得了一系列的理论突破和理论成果,进一步推动了反腐倡廉的深入开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面对改革开放条件下反腐败斗争表现出的新特点,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从实际出发,围绕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这两个历史性课题,深刻揭示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反腐败的极端重要性及其方略,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观点和论断,承前启后,形成了新时期反腐倡廉的理论,初步构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反腐倡廉理论框架:一是提出了反腐倡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的思想;二是提出必须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三是提出坚持“两手抓”、“长期抓”的方针;四是提出要从制度上解决问题;五是提出反腐倡廉要靠教育,更要靠法制;六是提出反腐倡廉要以党员干部为重点。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根据党的历史方位发生重大变化,围绕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这两个历史性课题,创造性地研究和回答了“为什么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怎样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其主要内容有:一是科学阐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意义;二是深刻揭示了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社会历史根源;三是提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略;四是全面论述了从严治党方针的科学内涵。其重要创新在于:一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性质提升到“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的高度来认识,是反腐倡廉工作认识论上的创新;二是从侧重治标到标本兼治再到着力治本,是反腐倡廉工作方法上的创新;三是把教育法制监督改革融为一个系统性的整体,是反腐倡廉工作手段上的创新。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败斗争,科学总结反腐实践经验,牢牢把握时代脉搏,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方针,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积极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新体系,实现了反腐败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开创了反腐败斗争的新局面。以党的十七大为标志,我们党在反腐倡廉理论方面的新突破在于:一是提出“反腐倡廉建设”,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二是依靠制度反腐的思路更加清晰;三是依靠制度反腐的有效性更加受到重视;四是加快建立防治腐败长效机制的反腐体系更加完善。
五、建立了一个比较完备的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确立了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新体系,为反腐倡廉提供了制度保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和国家一直高度重视、不断推进反腐倡廉的法规制度建设,逐步建立起了一套与我国社会政治生活相适应的制度体系,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实践证明,制度建设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1980年8月,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报告明确指出:党的建设要走一条不搞政治运动,而靠改革和制度建设的新路子。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讲话中再次指出:“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对干部和共产党员来说,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我国反腐倡廉制度法规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来抓,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1990年3月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和完善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制度,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的要求。1994年9月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必须进一步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特别要注重制度建设,以完备的制度保障党内民主,维护中央权威,保证全党在重大问题上的统一行动。1997年9月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强调:坚持标本兼治,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并取得了重要突破,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抓紧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目标。2005年1月中央颁布的《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提出:“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7年9月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再次强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08年1月15日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进一步强调,以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改革开放以来反腐倡廉制度和法规建设全面推进,取得长足的进步,基本上实现了“有法可依”。
百度搜索“77cn”或“免费范文网”即可找到本站免费阅读全部范文。收藏本站方便下次阅读,免费范文网,提供经典小说学习材料纪检机关反腐倡廉的伟大成就(2)在线全文阅读。
相关推荐: